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于1982年5月成立,是中共深圳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其宗旨是团结组织科技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履行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科学文化氛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建设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决策咨询、调查研究、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和科普资源建设、深港及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等活动,加强所属团体之间的联系,培养、引进、表彰、举荐科技人才,率先成为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参与者、创新型城市解决方案的提供者、创新文化的建设者、国内外科技合作的实践者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推动者。
目前,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下辖深圳市科技交流服务中心(加挂“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深圳市科学馆2家直属事业单位。担任业务主管的市属科技社团78家,民非机构101家,联系服务105家团体会员和182家企业科协,建有市级以上科普基地125家,全市各区建有区级科协组织或科协专职队伍。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主要职能
(一)开展学术交流,推广先进技术,促进科学发展。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科普规划,推进全民科学素质教育,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
(三)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地区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推进自主创新城市建设。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四)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科学普及工作者,举荐人才。
(五)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等任务。
(六)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七)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积极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工作。
(八)开展面向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九)联系指导各区科协工作,主管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指导全市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和建设。
(十)兴办符合科协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