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是市政府科技咨询机构专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我市唯一的财政全额拨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政府专家服务机构。我市科技研发经费分配和计划项目的评审、为国家各部委推荐深圳本地专家是我办公室的主要职能之一。
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于2004年6月开始建立专家库。五年来,专家库专家参与了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工程中心、公共技术平台、重点试验室、粤港重点领域项目招投标和科技进步奖等项目的评审、评估。向国家863计划、国家创新基金、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国家和其他部门推荐专家百余名。
为进一步充实专家库,现再次公开征聘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法律学、投资学、宏观经济政策研究、财务学等领域专家,望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给予大力支持。我办公室对入选专家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参加评审的专家库专家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征集的专家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1.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2. 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造诣,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状况;
- 3.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在本职工作2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或在本职工作5年以上具有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员;
- 4. 热心服务于政府的评审评估工作。
- 5.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 6. 专业范围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法律学、投资学、宏观经济政策研究、财务学等领域。
- 7. 申报资料经过所在单位盖章同意。
新专家征集方法为:点击首页"深圳市科技专家库"按钮或访问http://zjk.szstdec.org/进行在线申请,步骤如下:
- (1)填写登记表:点击"专家注册",在接受系统提供的协议及填入真实姓名及常用邮箱后填写登记表。填表前请认真阅读系统提供的"提示"。
注意事项:
a.登记表各项内容需如实填写,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其中*表示必填项,对于文本内容无内容时填"无";其中证件号码必须填写真实有效证件号码,我办在受理资料时会查验原件;其中银行帐号资料为非必填项,用于网评时评审费转帐之用。
b.本系统会在用户登录后3个小时后自动退出,如用户不能在3个小时内守成提交工作,可使用系统的提供暂存功能,详细使用办法请见系统里的"提示"。
c.属于珠宝、纺织、印刷、钟表等传统产业的专家,请在熟悉技术栏目"一级专业学科"中选择"其它"后,在"二级技术科目"中选择对应项。
- (2)打印登记表: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必须先点击"生成打印文件"按钮将所填登记表打印出来,在相应位置由单位盖章。(打印前可使用"填写检查"按钮确认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如忘记打印或打印不成功可联系我办工作人员。
- (3)提交电子登记表:在确认填写无误并打印完登记表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把登记表提交到专家委办进行预审。
- (4)提交纸质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提交后如果收到预审通过的邮件或短信,请两周内把专家登记表交所在单位盖章,然后把专家登记表(单位盖章)和最高学位、最高职称以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送交专家委办,专家委办审核时需验原件和留复印件。
- (5)登录系统进行专家信息维护:如专家委审核通过后,系统将把申请人信息转为正式专家库信息,并通过邮件或短信向申请人发送登录帐号或密码。申请人在收到帐号或密码后,尽快登录系统,进入"系统管理"->"个人设置"-> "个人信息修改"维护和补充专家完整信息,点击"提交"完成专家申请审核入库过程。
同时,对于已入库的专家,由于系统升级或本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请尽快凭我办提供的系统帐号和密码,点击首页"深圳市科技专家库"按钮或访问http://zjk.szstdec.org/补充本人的相关专家资料信息。如忘记用户名和密码可向我办工作人员索取。
咨询电话:刘先生0755-83699136,卢先生0755-8367171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路1001号科技大厦8楼
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