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普课堂》202168树立正确观念,防范理财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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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普课堂》:树立正确观念,防范理财风险

  背景音:(根据剧情内容配乐)

  大卫: 哎………

  小美: 你怎么啦?在哪唉声叹气,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出什么事啦?

  大卫: 哎,我这个月,又得一边吃泡面、一边喝西北风了!

  王姐: 啊,为什么啊?又乱花钱了!

  大卫: 前几个月,我跟着公司里的投资大神买了好几款理财产品和股票,开始时行情很好,赚了不少,可这两个月不行了一路跌啊,不单之前赚的都赔进去了,现在还得再倒贴,亏死我了!

  王姐:哎,你说你老是想着走捷径赚快钱!这回真栽了吧!购买理财产品,不能盲目跟风,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合同条款等信息,充分理解理财产品的各项要素,重点关注产品期限、 投资方向或挂钩标的、流动性、预期收益率、产品风险等。

  陈总:是啊,在选购理财产品前,应综合权衡自己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和预期收入、流动性需求等,不盲听、盲信、盲从,不追逐“热门”产品。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应配合银行人员认真完成风险评估,并综合考虑评估结果,产品特性和个人情况选择产品。你这一次买好几款,风险自然高啊!

  小美:就是啊!我们消费者可以从购买行为中获得利益,同时也要为自己的购买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风险。消费者要在充分理解理财产品风险的前提下,在风险揭示书上对风险评估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亲笔抄录:“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在确定购买理财产品后,需签署相关协议,一旦签字认可,消费者就必须根据合同内容履行责任。可不是开玩笑的啊!

  王姐:你看吧,你这种就是随大流人云亦云的代表,肯定没仔细看风险揭示书就签名了!

  大卫:我就想跟着那个理财大神买准没错啦!哎,还是草率了啊!

  陈总:提醒一下啊,现在你买的理财产品还在存续期内,应持续关注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与收益表现,通过致电咨询或向消费者经理了解等多种方式掌握相关的产品信息,以便及时了解产品的收益、风险等状况。说不准后面有回升反弹的可能呢!

  王姐:谁说不是呢!还要记得理财产品到期后,应及时关注投资本金和收益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返还至理财账户,以便能够及时进行新的投资。

  小美:好啦,别这么悲观了,打起精神来,亏就亏了,当交学费啦!走,请你吃饭去!

  大卫:行,下回等赚大钱了,我请大家吃海鲜大餐!

  (结尾:根据剧情内容配乐)以上内容由深圳市建设银行提供

  (片尾):《科普课堂》由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和广东广播电视台南粤之声联合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