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深圳海智工作站:
根据《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海智计划工作站管理办法》规定,市科协决定对已建立的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海智计划工作站(简称“深圳海智工作站”)开展2023年度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已建立的深圳海智工作站。
二、评估内容
(一)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建站单位对海智工作的重视情况,海智工作站工作思路、计划方案、工作管理制度及运行秩序情况等;
(二)条件保障情况,包括建站单位为引进海智专家及实施技术项目提供必要的经费、设备、场地等保障情况;
(三)人才引进情况,包括是否采取多种形式集聚海外人才,为本地企业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取得的成效情况;
(四)项目合作情况,包括积极引荐海外科技项目,为本地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推进最新国际科技资源在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利用,促进海外人才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情况;
(五)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承接市科协海智工作活动及举办一定规模的招才引智活动,与海外科技团体、机构、组织建立合作交流关系情况。
三、评估实施
(一)对已建立的深圳海智工作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并进行公示;
(二)对各海智工作站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估,对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和无故不参加年度评估工作的工作站予以撤销;
(三)报送材料
1.填报《深圳市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评估表》(详见附件1);
2.提供评估表内容相关佐证材料。
3.总结报告。主要内容是2023年度建站的工作成效和社会效益总结、推进工作站建设的思路、计划和发展情况及对接海外专家、项目情况等工作内容。建议2000字以内。(详见附件2)
(四)报送方式
评估材料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时间截至2023年11月24日。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ork_cht@126.com。
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装订盖章寄送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10楼1019室,陈老师,0755-83671513。(联系方式同上)
附件:1.深圳市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评估表
2. XXX海智工作站2023年度工作情况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