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协关于申报“科创中国”深圳示范单位试点的通知

各区(新区、合作区)科协(科创局、科创经服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科创中国”深圳示范单位试点建设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附件1),市科协开展申报“科创中国”深圳示范单位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各类创新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投资机构、科技类社会组织,经区(新区、合作区)科协(科创局、科创经服局)推荐,可以申报“科创中国”深圳示范单位试点。

  二、申报程序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科创中国”深圳示范单位试点建设方案(试行)》填写申报材料,整套申报材料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需附封面和目录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申请表电子版材料(word+pdf格式)压缩后以“**单位+深圳示范单位试点申报材料”命名形式,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新区、合作区)科协(科创局、科创经服局)进行推荐。

  三、推荐

  各区(新区、合作区)科协(科创局、科创经服局)按照《方案》以及本区有关规定,对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7月31日前将推荐意见汇总表(附件2)和通过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1009室王老师收,窗口报文电话:83699012。申请表电子版材料(word+pdf格式)压缩后以“**区+深圳示范单位试点申报材料”命名形式报送至市科协政务邮箱。如因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影响,请及时与市科技交流服务中心联系,报送日期可适当延后。邮箱:kxxiangrong@shenzhen.gov.cn

  四、评审和认定

  市科协组织评审和认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从推荐名单中确定试点单位。

  附件:1.《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科创中国”深圳示范单位试点建设方案(试行)》

     2.推荐意见汇总表(区科协填写)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7月7日

  (联系人:张向荣,电话:13798381411)

  声 明:市科协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申报。凡是购买、委托代写申报材料的,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市科协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市科协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请知情者即向市科协举报。举报方式:电话13798381411,电子邮箱kxxiangrong@shenzhen.gov.cn。

附件:1.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科创中国”深圳示范单位试点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pdf

2.推荐意见汇总表(区科协填写).docx

3.“科创中国”深圳示范试点单位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