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条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经项目征集、评审、市科协主席办公会议定等程序,现将“第二届深圳科普成果展示大赛”等三个科普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布如下:
请上述项目承担单位做好如下工作。
一、签订项目合同书
由市科协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合同(合同模板另行提供),市科协按照立项总金额50%的比例支付首期款,待项目验收完成后视合同整体履行情况拨付尾款。其中,项目验收截止日期为11月1日。
二、按要求开展工作
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深圳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按照《关于“第二届深圳科普成果展示大赛”等三个科普项目的采购公告》(以下简称“采购公告”)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合理使用项目经费,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应符合深圳市财政有关规定。项目执行期间,项目承担单位应积极配合市科协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的材料验收和实地抽查考察。
三、按时提交验收材料
请承担项目的单位做好实施工作,在11月1日前提交《深圳市科普经费项目总结》(模板另行提供)等验收材料一式三份,现场递交至市科协收文窗口(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二楼200室,不接受快递或邮寄等方式),同时报送WORD版(不需扫描)至kxkpb@shenzhen.gov.cn。
四、主动申报项目事项变更
因故不能按照指南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的,可在8月13日(星期五)前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协提出放弃立项。因疫情防控导致项目延期或取消,请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吴欢:0755-82550276;王昕浩0755-83671114;刘波0755-83671490;刘怡:0755-83699167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8月5日